日前,江蘇省總工會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工會經費使用促進職工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節日慰問品發放標準由每位會員每年不超過1800元,提高至不超過2200元。同時,在文體活動、春秋游、子女托管托育等職工關愛活動方面,都有所提升和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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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節日慰問標準。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但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等。
豐富職工文體活動。基層工會可采取線上或線下方式組織會員在當地(設區市范圍,下同)觀看電影、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為會員購買一張當地公園年票或長三角三省一市范圍內旅游景區年票。
拓展職工春秋游。基層工會每年可根據實際組織會員開展春秋游,每次往返時間不超過 2 天 1 晚,允許在規定時限內跨區域(不限長三角三省 一市范圍)開展活動,每位會員最多參加不超過 2 次。基層工會需分批組織的,全年最多不超過 4 批。開支范圍包括租車、門票、住宿、工作餐、講解、活動期間人身意外保險等費用(其中住宿費、伙食費標準執行當地差旅費標準)。確需購買外部服務的,可根據采購管理有關規定,履行必要采購程序,選擇旅行社承接。不得到國家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春秋游。
購買職工健身服務。基層工會自身健身設施設備不能滿足職工會員需求的,每年 可按一定標準為職工會員購買健身服務,主要用于健身類教練、場地等開支。購買健身服務的項目、標準由基層工會制定具體辦法予以明確。嚴禁將購買健身服務變相為濫發津貼、補貼,嚴禁 以商業預付卡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規范會員慰問支出。工會會員住院,基層工會應予看望,可在給予慰問金外購買不超過 300 元的鮮花、水果等慰問品。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會員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去世時,基層工會可在給予慰問金外,按當地風俗習慣購買不超過 300 元的花圈等悼念用品。
開展子女托管、托育等職工關愛活動。基層工會可根據條件開展職工子女托管、托育關愛活動;通過組織活動開展“六一”兒童節慰問,發放不超過 300 元的慰問品,慰問對象必須是參加活動且子女為 14 周歲以下兒童的職工。不得直接用工會經費為符合托管、托育條件的職工發放補貼;不 得不組織活動直接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六一”兒童節慰問品, 嚴禁直接發放現金。
擴大職工療休養規模。基層工會應積極配合所在單位制定年度職工療休養計劃,明確職工療休養周期,依法落實職工療休養權益。
此外,江蘇還將提高工會經費對“用會費組織會員活動”支出不足的補助額度,由最高不超過當年會費收入的 3 倍提高至 4 倍。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曹盧杰
校對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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