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鋰電產業鏈運行情況一直在影響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日前援引安泰科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精煉鈷(包括電解鈷、鈷粉、鈷鹽等,折金屬量)產量12.8萬噸,同比增長26.7%;碳酸鋰、氫氧化鋰產量分別為24萬噸、17.5萬噸,同比增長40.4%、88.6%;原生鎳(原生物料生產的鎳產品,包括電解鎳、含鎳生鐵、鎳鹽等,折金屬量)產量66.9萬噸,同比下降10.1%。
另據海關總署數據,2021年鎳礦、電解鎳分別進口4352.9萬噸、26.2萬噸,同比增長11.4%、100%;鈷精礦進口1.74萬噸,同比下降64.3%,鈷濕法冶煉中間品、電解鈷分別進口29.1萬噸、6424噸,同比增長2.8%、3.4%;碳酸鋰進口8.1萬噸,同比增長61.7%。
需要指出的是,就鋰電產業鏈的重要性,工信部于2021年11月18日發布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范》),對產業布局和項目設立、工藝技術和質量管理、產品性能、安全和管理、資源綜合利用及環境保護、衛生和社會責任、監督和管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規范》指出,為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按照優化布局、規范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質量、鼓勵創新、分類指導的原則,制定本規范條件。本規范條件是鼓勵和引導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
《規范》同時要求,在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鋰離子電池及配套項目。上述區域內的現有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拆除關閉,或嚴格控制規模、逐步遷出。同時,引導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制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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